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,加强供应商管理,强化采购质量管控,乐山分公司积极创新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。
分公司根据四川公司《供应商管理办法》,修订完善分公司《供应商管理实施办法》,积极应用供应商管理系统,充分发挥各部门技术优势,强化采购管理、履约管理部门话语权,从采购、履约、质保三个阶段对供应商进行全过程评价,包括供应商投标报价的违约、违规行为,产品(施工)质量、服务态度、供货(工程)进度、产品(项目)价格以及不良行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,保证供应商评价工作的全面性、专业性及公正性。截止12月底,共评价供应商73家,未出现因不良记录扣分现象。
在后续工作中,乐山分公司将持续充分运用供应商评价系统,坚持问题导向,进一步规范供应商评价管理,不断探索供应商管理新模式,引导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供应链,持续提高供应商管理水平。